四川省质检院主持制定国家标准《珠宝玉石及贵金属产品 抽样检验合格判定准则》作为2017年国家重要标准正式发布

2017/4/21 16:01:24 来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由四川省质检院主持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珠宝玉石及贵金属产品 抽样检验合格判定准则》(GB/T 33541-2017),于2017年3月9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2017年3月27日上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布厅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对17项重要国家标准进行专题发布。《珠宝玉石及贵金属产品 抽样检验合格判定准则》第一起草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戴苏兰,作为标准解读专家应邀出席此次新闻发布会。

由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牵头,联合国内6家最具权威性和代表性的珠宝首饰质检机构及最具规模和影响力的生产加工企业、批发零售企业组成标准研制项目组,于2012年共同申报立项该项标准,历时三年研制完成,并于2015年11月由全国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完成报批。

《珠宝玉石及贵金属产品 抽样检验合格判定准则》国家标准确定了珠宝玉石和贵金属饰品质量核查的抽样、检验、判定方法和复查原则,首次对珠宝玉石贵金属饰品检验项目的质量特性进行了合理划分,解决了珠宝玉石及贵金属饰品抽样检验综合合格判定的难题,填补了珠宝首饰行业的空白。该标准科学、系统,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该标准的出台将极大的规范和统一全国范围内对珠宝玉石贵金属饰品的质量核查行为,让珠宝首饰行业质量核查合格判定有标准可依。此对规范珠宝首饰检验检测行业检验行为、统一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尺度裁量标准的一致性都将起到重要作用,对整体提升我国首饰行业的质量水平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