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下发通知,决定于2017年6月至8月针对专利代理资格证书挂证行为开展集中治理工作。此举旨在通过有针对性的实招硬招,清理整顿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执业的机构和人员,对“挂证”行为形成强大威慑,全面遏制“挂证”行为,规范专利代理市场,维护创新主体权益,提升专利申请质量。
同时,结合集中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管意识,提升监管能力,完善监管制度,巩固和深化2016年专利代理专项整治工作中打击“挂证”行为取得的经验,形成长期有效的监管机制,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专利代理专项整治工作,查处了一批存在专利代理资格证书挂靠行为(以下简称“挂证”)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初步遏制了“挂证”行为的增长势头,取得阶段性成果。
本次集中治理工作的对象为专利代理资格证书挂靠违法违规行为。专利代理资格证书挂靠是指将本人持有的专利代理资格证书违规挂靠到非工作单位名下,以获取报酬或牟取其他利益的行为。
本次集中治理将全面收集违法线索。向社会公开针对“挂证”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受理联系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公民身份信息、工作单位、社会保障等信息,加强信息比对核查。通过对专利代理人相关信息进行筛查,掌握专利代理人执业等相关情况,发现“挂证”违法行为线索。
国家知识产权局、地方知识产权局上下联动、同步行动,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打击“挂靠”行为方面加强对地方知识产权局的业务指导,及时转送相关举报或投诉线索和信息。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以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为重点,通过网络监测、实地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的专利代理机构及其专利代理人进行全面摸排,深入调查,重点清理专利代理人在代理机构中的执业情况。
通知强调,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地方知识产权局对查证属实的专利代理“挂证”行为,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限期整改。“挂证”人员应当在整改期内主动办理注销手续;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依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专利代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必要时提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吊销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或者专利代理人资格证。
代理人协会应当充分发挥自律作用,在行业内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专利代理机构及其专利代理人主动纠正“挂证”行为。对于存在“挂证”行为,且拒不纠正、不主动办理注销手续行为的专利代理人,由代理人协会注销其专利代理执业证。
通知要求,代理人协会要落实行业自律规范,强化职业道德,视“挂证”行为的情节,根据自律规范进行处理,必要时提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行政处罚。
通知提出,地方知识产权局、代理人协会对于开展专利代理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已经发现、接收和处理中的“挂证”违法行为(或者线索),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挂证”黑名单制度,将存在“挂证”行为的专利代理机构及其专利代理人纳入“挂证”黑名单,适时纳入全国诚信体系。加强专利代理人资格信息共享,逐步形成多部门共同打击,联合惩戒的工作格局,实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