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交通运输部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的发布为共享单车的健康发展指明方向。当前以共享单车为代表的的共享经济发展的如火如荼,共享雨伞、共享充电宝、共享睡眠舱、共享住房等各类产品和服务快速激增,然而必须注意的是,在人们初尝共享经济所带来的“甜头”时,共享经济中也出现了,滥用和炒作共享概念等失信行为,这些行为严重扭曲了共享经济的健康发展,如何才能有效抑制共享经济的虚火呢?
对此发改委在召开共享经济领域出现的新问题,研究部署相关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中指出,共享经济新型业态提升了社会运行效率,便利了人民群众。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对社会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议指出,诚信建设是共享单车等分享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需要特别重视建立和完善分享经济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强调,信用体系不完善已成为制约共享单车进一步发展壮大的瓶颈,哪里有需要,信用建设就应该延伸到哪里。要通过加强共享单车公司与“信用中国”网站以及征信机构的信用信息共享、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共享单车规范发展体系,保障新型业态的持续健康发展。
在近日由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工信部等八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指出,发展分享经济关键在于推动管理创新,探索构建各级政府、平台企业、行业协会,以及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治理体系,实现共享共治,促进新产业、新业态健康发展。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还表示,《意见》强化了管理创新,充分考虑分享经济跨界融合特点,坚持分类指导思路,避免用“老办法”“旧思维”管理“新事物”,强化地方政府自主权和创造性,做好与现有社会治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的衔接,完善行业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
在监管方面,要探索建立政府、平台企业、行业协会以及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分享经济多方协同治理机制。还要根据分享经济的不同形态和特点,科学合理界定平台企业、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的权利、责任及义务,依法合规保护平台企业、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鼓励和引导分享经济企业开展有效有序竞争的同时,也切实加强对分享经济领域平台企业垄断行为的监管与防范。
针对现行制度不适应、政策保障不健全等问题,要研究完善适应分享经济特点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措施,落实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要研究完善适合分享经济特点的税收征管措施,不断提高分享经济纳税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及时调整不适应分享经济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不断优化法律服务。
国家发改委上述负责人表示,今后还将建立健全反映分享经济的统计调查指标和评价指标,科学准确评估分享经济在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和增加居民收入、扩大国内消费等方面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