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由上海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中国金融信息中心联合主办的“贯彻信用条例,推进诚信建设”2017高峰论坛在上海举行。与会代表从互联网与大数据、传播学与高等教育等角度交流了对推进诚信建设的设想和建议,并为20家新近荣获“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资质的企业授牌。
《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于今年6月通过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论坛上,上海市立法研究所高级顾问、《条例》课题组顾问黄钰为与会者解读了该部法规。他表示,《条例》首次明晰了“社会信用”概念,认为社会信用兼具市场经济和社会管理两种属性;强化了信用联动奖惩,并注重引导、发挥市场激励和约束作用;加强了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确定了知情权、异议权、记录消除权、主动修复权四项权益等。
与会者就如何贯彻《条例》,推进诚信建设展开交流。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会长周禹鹏表示,联合会是联系政府和广大企业的桥梁,更担负着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的主体责任,联合会将坚持诚信履职,诚信服务,发挥对其他社会成员信用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上海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会长刘小英说,《条例》强化了信用服务体系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供给侧的支撑作用,协会将根据《条例》要求,遵循客观、公正和谨慎原则,进一步加强自身信用建设,为上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目前承担由上海市工商局组织实施的全国、本市“守合同重信用”工作。据其负责人介绍,自1986年以来,上海市累计拥有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259家,拥有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6500家,共计27759家。这些企业在规范企业合同管理、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方面积极践行着《条例》的立法精神。
论坛上,与会领导嘉宾为20家新近荣获“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资质的企业授牌,诚信企业代表发起的“贯彻信用条例,推进诚信建设”倡议得到了全体与会者的积极响应。
论坛法律支持单位——上海国畅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越律师表示,如果社会的失信、违约成本明显偏低,将造成市场交易的信用成本居高不下。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助推信用信息公开和失信惩戒力度逐步加大,信用社会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的正式施行,一定会促进上海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