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召开专题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庹登夫在会上通报了2018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有关情况。
据庹登夫介绍,截至2019年6月30日,2018年度全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已顺利结束。全国应当报送公示2018年度年报的企业3258.43万户,已经报送公示的企业2980.47万户,年报公示率为91.47%。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企业年报率均超过85%,高于商事制度改革前企业年检率。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工作也保持平稳态势,年报公示率分别为77.65%和84.75%。
企业依法按时年报,是其履行法定义务、累积自身信用、强化信用主体责任的基础性制度。督促指导企业依法按时年报,对于培育企业诚信自律意识、消除市场信息不对称、保障市场交易安全、夯实信用监管工作基础至关重要。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的总体安排和工作要求,加强宣传,组织培训,广泛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年报公示工作。
据介绍,今年的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多报合一”稳步推进,简政利企便民迈出新步伐。市场监管部门统一了海关管理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年报时间,优化了数据交互流程,便捷了年报填报过程,海关管理企业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报送事项由126项压减至40项,大幅度减轻了企业负担,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今年应当报送年报的海关管理企业109.86万户,已公示的104.72万户,年报公示率达到95.32%。
今年以来,企业年报督促指导工作取得新成效,既不盲目追求年报率,又切实发挥督促指导作用,为年报公示工作科学有序、平稳推进创造了有利条件。监管链条有效延伸,事中事后监管再上新台阶,各地坚持一手抓持续督导年报公示,一手抓失信联合惩戒,及时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的企业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继续依法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有效清理虚数,净化市场环境。
与此同时,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得到社会广泛关注,企业年报信息在政府采购、行政许可、银行信贷、合同签订、交易达成等方面得到了更广泛的运用,有力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截至2019年6月30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页面访问量达1026.7亿次、市场主体查询量达214.6亿次,信赖公示系统、查询年报信息、保障交易安全的社会氛围日渐形成。
庹登夫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培育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完善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等方面下工夫、见实效,扎实做好后续的列入和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未年报企业年报补报、年报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年报数据综合分析利用等工作,深入开展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专题调研,总结经验,检视问题,查找不足,抓好整改,不断提高企业年报率,更好发挥年报公示工作为企业成长、经济发展、政府决策和信用监管提供支撑与服务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