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刷单”打击不诚信行为

2016/3/16 9:52:00 来源: 南方日报(广州)

  

    代表热议

    南方日报讯 (特派记者/洪奕宜 黄应来)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全国人大代表热议电商市场管理,建议通过法律、政策和相应举措,搭建商业诚信体系,坚决打击造假等不诚信行为。

    近年来,电商市场蓬勃发展,但网络电子化和虚拟性使得其信用基础较为薄弱。电商平台上假货、违规促销、刷单、逃税等不诚信行为频频发生,违法成本低、打假成本高,监管手段缺乏,监管力度不足。

    全国人大代表、美的集团副总裁袁利群说,在电商领域,“刷单”成为普遍现象,甚至出现了一些职业“刷手”。这种通过虚假交易的手段以提高店铺的销量和好评度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对正当经营的卖家造成了很大冲击。她说,我国第三方电商平台规则的制定、实施、解释权利都集于一身,“一边做裁判,一边做运动员,这样很不合理”。

    袁利群告诉记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作了相关规定。虽然刷单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虚假宣传,但其目的与虚假宣传有很大的相似性,而目前却没有针对这种刷单行为的法律规范,不利于整个社会诚信风气的弘扬。她建议,加大对“刷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议通过法律、政策和相应举措,搭建商业诚信体系,打击造假等不诚信行为。

    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农业大学副校长吴鸿建议,加大对网络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他说:“大型商店是有监管的,不能随便卖假冒产品,而且违法成本很高,但网络上就比较难监管,很难找到制假售假者。”

    “我建议加强对网购平台的监管和追责,在哪个平台买到了假冒产品,就追究哪个平台的责任。”吴鸿认为,作为网购和电商平台,有义务和责任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利用网购和电商平台销售假冒产品的行为,并提供相应技术支撑,从而维护法律尊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保护实体经济和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