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刚刚过去,聚焦诚信、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话题的余热未散。日期,在以“共筑消费新生态”为主题的央视“3·15”晚会中,曝光了的消费陷阱涉及外卖、二手车、海淘、电商等多个互联网热门领域,不少互联网平台被点名,其中违规的内容也令人触目惊心。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消费领域不断出现新的业态、新的渠道,消费对象也日益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这意味着消费者权益保护也不断迎来新的热点与考验。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15年全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39,324件,解决545,727件,投诉解决率85.3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4,669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4962件,加倍赔偿金额3299万元。
媒体评论人魏淑佳表示,在新的消费生态中,生产者、消费者、监管者三者的关系更加复杂,这就需要三方进一步明确在塑造良好生态中的定位和作用,通过良性的诚信互动,共同营造诚信守法的消费新生态。
诚信是生产者的底线。人们衣食住行的背后是一个个企业的存在,企业的良心生产是百姓安心使用的前提;同时,企业的背后是一个个消费个体的支撑,给消费者良好的用户体验是企业赖以生存的依据,诚信是良性互动的前提,唯有诚信,企业才能发展,这是底线,不是要求。
诚信是监管者的责任。作为政府部门,构建良好的消费生态环境是永恒的责任,用更为严厉的手段去打击灰黑产业,制裁不法商贩,形成司法判例和有效的打击力度及震慑态势,进一步净化社会诚信环境是必要的步骤。
诚信经营既是立业之本,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最好保护。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常宇表示,要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同时,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来自于文明网的评论认为,正确理解“3·15”赋予的节日内涵,应当从诚信入手。一方面,打假是对诚信经营理念的呼唤。每年的“3·15”,国家都会集中进行商业打假活动,“3·15”晚会上更是赤裸裸地揭穿许多消费骗局、陷阱和黑幕。打假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打假的意义更在于对诚信经营的呼唤,打假是对诚信的呵护。有了诚信为基础,才能造就商家与消费者的双赢。
另一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对诚信经营的监督。“3·15”的宗旨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假是为了维权,宣传教育也是为了增强权益保护意识。通过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间接督促商家必须诚信经营,给商家戴上诚信的“紧箍咒”。“3·15”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唤醒消费者权益意识,为消费者撑腰说话,间接也是在告诫商家务必履行诚信承诺,做到诚信经营。
与其说“3·15”是一场打假的盛宴,是保护消费者权益意识的一声呐喊,还不如说是对诚信经营基础的又一次夯实。相信随着政府有关部门的不断努力,加强监管,良性消费的新生态将逐渐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