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2016年抚州市第一期诚信“红黑榜”发布

2016/4/15 14:59:45 来源: 抚州日报

  

近日,江西省抚州市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联席会议发布了2016年抚州市第一期诚信“红黑榜”。根据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等八部门《“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依据有关部门诚信评价办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一是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红榜

(一)抚州市国税局、抚州市地税局联合评定的2014年度纳税A级信用企业

1.抚州临顺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2.抚州市临川飞达再生革有限公司

3.抚州国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4.抚州华丽印刷有限公司

5.江西绿川生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6.抚州银丰纸业有限公司

7.江西恒祥纺织有限公司

8.抚州市临川玉松林产化工厂

9.抚州富圣实业有限公司

10.抚州市临川华丽水晶饰品有限公司

11.江西华友机械有限公司

12.抚州市临川区龙溪炭素有限公司

13.抚州市新元企业有限公司

14.抚州市临川区龙坤米业有限公司

15.江西抚州新兴化工有限公司

16.抚州万达泡塑包装有限公司

17.抚州富临热能有限公司  

(二)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评定的2014—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AA企业(2014—2015年度)  

1.江西腾德实业有限公司

2.抚州市恒丰达实业有限公司  

(三)抚州市农业局评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A级企业  

1.东乡县芳州综合农业专业合作社

2.崇仁县国品麻鸡发展有限公司  

黑榜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报送的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姓名:黄望升、付慧华(女)

执行法院: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案号:(2014)抚民三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书

未履行标的(万元):2135万元

被执行人信息(身份证号码):362502197812282417、362502197604063244

失信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被执行人姓名:黄乐平

执行法院: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案号:(2010)抚民再初字第01号民事调解书

未履行标的(万元):60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信息(身份证号码、地址):362525196702280058

崇仁县巴山镇府西路18号2栋1单元401室

失信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被执行人姓名:杨四强

执行法院: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案号:(2004)抚民一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

未履行标的(万元):11.77万元

被执行人信息(身份证号码):362502197501130619

失信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被执行人姓名:施祖成

执行法院: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案号:(2012)抚民二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

未履行标的(万元):2500万元

被执行人信息(身份证号码):341124197605103617

失信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