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发布今年首批“失信被执行人”案件

2016/6/8 9:48:06 来源: 珠江晚报

  

    记者昨天从珠海市社会信用建设办获悉,该办公室联合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近日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因信贷业务受阻而主动执行法院判决的案例,这也是该办今年发布的首批失信被执行人案件。

企业准备上市

法人主动执行判决

    2015年7月珠海某企业准备在“新三板”挂牌时需要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个人信用报告,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发现其公共信息明细强制执行记录中有一条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立案日期为2013年8月1日,案件状态为“执行中”。为了不影响企业在“新三板”的挂牌,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立即对法院的判决进行执行并结案,凭着《结案通知书》,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中公共信息明细强制执行记录得到了更新。

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与诉讼方达成谅解

    2016年4月珠海某公司向银行申请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被银行告知该公司信用报告公共信息明细中有一条强制执行记录,案由为 “侵权纠纷”,案件状态为正在执行中,无法获得银行授信。经了解,2016年3月该公司与市民个人有一桩健康权纠纷案件,为了不影响银行授信,该公司积极与诉讼方沟通达成谅解,并兑现承诺,诉讼方最终撤销了强制执行申请,该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相关信息得到了更新。

为申请住房贷款

主动到法院办理结案

    2016年4月珠海某市民看中了一套房产,其向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时候,被告知自己已经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该市民立即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发现公共信息明细强制执行记录记载她于2013年5月被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已执行标的”为“全部未履行”,她没想到事隔三年了,过去的未结案信息竟然还能影响到自己贷款买房,为了能顺利买房,该市民立刻与法院办理了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