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民刘某发现自己不能坐飞机、高铁了。作为一名生意人,常常要走南闯北,这可是大事。他忙询问民航及铁路部门,对方给出的答复大意是:因为你不讲信用,民航、铁路部门不欢迎你。
原来,刘某是一名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老赖。此前,他经营的一家小型工厂关闭后,拖欠了4名工人的工资总计32000元。法院判决刘某支付四名工人每人工资8000元。在执行过程中,刘某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绝申报个人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芦淞区法院依法于近期将其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系统中。
6月14日,刘某乖乖地赶到芦淞区法院,缴纳了全部执行款。因刘某已履行了全部义务,承办法官依法将其从上述“黑名单”中删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被执行人如果没有按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执行法院有权并有责任将其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系统中。列入该系统的老赖,将不能购买飞机票、列车软卧票、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票,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地进行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旅游度假,其子女也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近年来,芦淞区法院已将1073名被执行个人和107家被执行单位的信息录入失信名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