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诚信亦将计入绩效考核

2015/12/17 14:53:16 来源: 第一财经网

  

       在2014-2016年的三年重点工作中,将由中国人民银行牵推动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
       国家发改委5日下午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加强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2014—2016)》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任务分工》,具体安排了未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体任务。

建设金融统一征信平台

其中明确,由人民银行牵头负责,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管理局参加,推动银行、证券、保险、外汇等金融管理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系统的链接,推动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推进金融监管部门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
        同时,对金融欺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内幕交易、制售假保单、骗保骗赔、披露虚假信息、非法集资、逃套骗汇等金融失信行为建立信用记录,并与其他部门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
金融、工商、税务、社保等信用信息将实现全覆盖
       发改委表示,要健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合作机制,统筹利用现有信用信息系统基础设施,依法推进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

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申请政府资金支持、金融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
政府诚信将被纳入考核体系

       国家发改委表示,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把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以及为百姓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推动各地区、各部门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支持统计部门依法统计、真实统计。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
价格垄断也被纳入价格是新行为
       在价格信用管理方面,发改委表示,要实行经营者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推行“明码实价”。对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价格失信行为建立信用记录,并与其他部门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惩戒食品药品安全、环境、税收等领域失信行为

发改委称,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运行的核心机制,也是从根本上解决社会诚信缺失突出问题的有效手段。各地区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年底前以省级人民政府名 义出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相关办法,明年争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有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联合制定信用奖惩措施,特别是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税收征 缴、安全生产、法院案件执行等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出台联合惩戒措施。

今年年底前各地出台政务信用记录建设的意见

 2014年6月14日,国务院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发改委称,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政务信用记录建设,尽快出台加强政务信用记录建设的意见或办法,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地区至少选择10个重点行业 和领域建立信用记录,并纳入地方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在此基础上,编制形成全省(区、市、兵团)政务信用信息目录,明年年底前将建立信用记录的范围扩展 至所有行业和领域。今年年底前,各地区要出台政务信用记录建设的意见、办法,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